阿里被罚 182 亿元 平台经济进入新阶段
  4月13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国家税务总局召开互联网平台企业行政指导会。会议要求充分发挥阿里案警示作用,明确提出互联网平台企业要知敬畏守规矩,限期全面整改问题,建立平台经济新秩序。
  
  从《反垄断法》到《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正式意见稿)》的发布,近年来,我国对互联网领域的反垄断监管日益加强。接下来,我国将继续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的执法力度,打破行业垄断、改善消费环境、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驱动我国数字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阿里巴巴“二选一”垄断案调查4个月后,监管的靴子终于落地。4月1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阿里巴巴集团停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并处以阿里巴巴在2019年销售额4557亿元的4%的罚款,合182亿元。对此,阿里巴巴表示诚恳接受、坚决服从。这是我国反垄断历史上最大的罚单,标志着我国平台经济进入新阶段。
  
  进入依法规范发展新阶段
  
  2020年国家对互联网平台经济的发展进行了方向性的把控。2020年11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出台了《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同年12月11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这标志着我国互联网平台经济进入依法规范发展新阶段。
  
  2020年12月11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对“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是这样表述的:“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国家支持平台企业创新发展、增强国际竞争力,支持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同时要依法规范发展,健全数字规则。”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平台经济依法规范发展是国家的根本要求。
  
  我国互联网行业处于无序发展阶段,属于经济学理论中的完全自由竞争状态。这个时期,互联网企业可谓百花齐放,电子邮箱、门户网站、即时通信、电子商务、搜索引擎等具有开创性的应用层出不穷,很多企业成长为后来的互联网巨头。
  
  后来,国家抓住新经济发展契机,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共享单车、互联网打车、团购、小视频等是这个时期的代表,也成长出新一批明星企业。而以BAT为代表的老一辈企业,依靠高超的运营和投资能力,成为国际级巨头,几乎控制了我国互联网产业的半壁江山。
  
  并不是说市场经济只能是完全自由竞争,在发展到一定阶段的时候,监管的介入是非常必要的。随着互联网平台的不断壮大发展,其弊端自然显露。依托自身优势获取垄断利益成为各大互联网平台的选项,不仅是“二选一”,“大数据杀熟”、通过并购压制中小创业者等行为屡见不鲜。这种行为严重危害了互联网经济的整体健康发展。此时,监管方出手纠偏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
  
  我国监管机构动作频频
  
  当前,我国的互联网平台经济开始进入新阶段,对阿里巴巴“二选一”的垄断行为进行处罚并不是孤例,我国监管机构动作频频。
  
  近日,广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商务局召开平台“大数据杀熟”专项调研和规范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行政指导会。会上,唯品会、京东、美团、饿了么、每日优鲜、盒马鲜生、携程、去哪儿网、如祺出行、滴滴出行10家互联网平台代表签署了《平台企业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承诺书》。
  
  此前,2021年3月3日,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巨额补贴团购问题,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5家社区团购企业作出了行政处罚,原因在于这5家企业采用不正当手段挤压线下社区经济市场,容易造成秩序混乱,影响社会稳定;普遍存在巨额补贴、低于成本价销售商品问题,部分平台采用价格欺诈手段诱骗消费者。
  
  2021年3月14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阿里巴巴投资有限公司收购银泰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阅文集团收购新丽传媒控股有限公司股权、深圳市丰巢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收购中邮智递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三起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负责人也在答记者问时强调:“无论什么类型的企业,无论是被调查的经营者、目标公司还是有关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存在协议控制架构,都应当依法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违法实施集中都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平台经济潜力进一步释放
  
  党的十八大以来,对以互联网平台为代表的数字经济给予了高度关注,并悉心呵护其发展。这是因为,数字经济日益成为经济发展的新动力,对于我国经济换挡提速、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产业巨头须知,互联网不是某一家企业的互联网,数字经济更不是某一家企业的专属领地,即便自己是某种模式的开创者。互联网属于整个经济社会和全体消费者,国家监管层面的立场是整体健康发展。未来,加强监管将进一步释放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的潜力。
  
  加强监管,保障数字经济竞争性。数字经济潜力大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其高竞争性。手机市场竞争激烈,各大厂商绞尽脑汁来满足消费者需求,每年都要推陈出新。这也充分激发了市场消费热情,2020年我国智能手机销量高达3.05亿部。但是如果企业占据了垄断地位,很容易陷入不思进取的境地。通过加强监管,遏制垄断行为,将促使互联网企业加强创新,为中小企业留出空间,增强市场活力。
  
  加强监管,保障数字经济创新性。创新是企业发展永恒的动力,这一点在数字经济领域尤其突出。但是占据支配地位的互联网巨头,可以利用规模优势、资本并购、高薪挖人等多重手段,把新创企业“拍死”在萌芽阶段,限制了创新。通过加强监管,可以保护新创企业的发展,为整个数字经济增加活力,也有望培育新的产业巨头。
  
  加强监管,保障数字经济普惠性。数字经济潜力大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其高普惠性。数字经济在我国关系到10亿互联网用户、千百万中小企业,具有很强的渗透性,其发展成果很容易让全社会共享。通过加强监管,防止具有支配地位的企业侵害消费者和中小企业利益,让全社会共享信息社会发展成果。
  
  可以预见,阿里被罚182亿元并不是互联网平台经济高速发展的终结,而是新的开始。未来的数字经济,必将更富活力,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更加丰富多彩的应用,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强大的动力。